天使之光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
您應該更新此文件以反映您的 T&C.
以下文字僅作為建議,不涉及 Odoo S.A. 的責任.
- 客戶明確放棄其自己的標準條款和條件,即使這些是在這些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之後製定的. 為了有效,任何減損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明確同意.
- 我們的發票須在21個工作日內支付,除非發票或訂單上另有註明付款期限。若未在到期日付款,天使之光保留要求支付相當於未付款項10%的固定利息之權利。若發生逾期付款,本公司有權在無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暫停任何服務的提供。
- 若付款在到期日後超過六十(60)天仍未支付,天使之光保留委託債務催收公司處理的權利。所有法律費用將由客戶承擔。
- 某些國家會根據其國內法規,對發票金額課徵源扣稅。任何源扣稅均由客戶向稅務機關繳納。在任何情況下,天使之光都不會承擔與某個國家法規相關的費用。因此,發票金額須全額支付給本公司,且不包含任何與客戶所在國家法規相關的費用。
- 天使之光承諾將盡最大努力,依照約定時限及時提供高效服務。然而,其任何義務均不得被視為達成特定結果的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客戶不得要求本公司以第三方身份參與最終消費者對客戶提起的任何損害賠償索賠事宜。
- 為使索賠可被接受,天使之光必須在貨物送達或服務提供後的8天內,透過掛號信寄至其註冊辦公室的方式獲悉任何索賠。
- 我們全部的合作關係都將受香港法律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