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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記號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

您應該更新此文件以反映您的 T&C.

以下文字僅作為建議,不涉及 Odoo S.A. 的責任.

  1.  客戶明確放棄其自己的標準條款和條件,即使這些是在這些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之後製定的. 為了有效,任何減損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明確同意.
  2. 我們的發票須在21個工作日內支付,除非發票或訂單上另有註明付款期限。若到期未付款,明記號保留要求支付相當於未償餘額10%的固定利息之權利。若發生逾期付款,明記號有權在無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暫停任何服務的提供。
  3. 若付款在到期日後超過六十(60)天仍未支付,明記號保留委託債務催收公司的權利。所有法律費用將由客戶承擔。
  4. 某些國家會依據其國內法規,對發票金額實施源泉扣繳。任何源泉扣繳稅款都將由客戶向稅務機關繳納。在任何情況下,明記號都不會承擔與某個國家法規相關的費用。因此,發票金額應全額支付給明記號,且不包含與客戶所在國家法規相關的任何費用。
  5. 明記號承諾會盡力按照約定的時間表,及時提供高效的服務。然而,其任何義務都不能被視為達成結果的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客戶都不能要求本公司以第三方身份參與最終消費者對客戶提起的任何損害賠償訴訟。
  6. 為了使索賠可被受理,明記號必須在貨物送達或服務提供後的8天內,透過掛號信收到任何索賠通知,且該信件需寄至明記號的註冊辦公地址。
  7. 我們所有的契約關係將完全由香港法律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