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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

您應該更新此文件以反映您的 T&C.

以下文字僅作為建議,不涉及 Odoo S.A. 的責任.

  1. 客戶明確放棄其自己的標準條款和條件,即使這些是在這些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之後製定的. 為了有效,任何減損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明確同意.
  2. 除非發票或訂單上另有指明付款期限,否則鴻運的發票須在21個工作天內支付。若在到期日仍未付款,鴻運保留權利要求支付固定利息,金額為到期未付金額的10%。若付款逾期,鴻運有權在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暫停提供任何服務。
  3. 若付款到期日後超過六十(60)天仍未付款,鴻運保留聘用追收欠款公司的權利。所有法律費用將由客戶支付。
  4. 某些國家根據其國內法例,會就發票金額徵收預扣稅。任何預扣稅將由客戶支付予稅務機關。在任何情況下,鴻運均不會牽涉與某個國家法例有關的費用。因此,發票金額將全數歸鴻運所有,不包括與客戶所在國家法例有關的任何費用。
  5. 鴻運承諾會盡最大努力在協定的時限內及時提供優質服務。然而,鴻運的任何義務均不得被視為達成特定成果的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客戶均不得要求鴻運在最終消費者向客戶提出的任何損害賠償申索中作為第三方參與。
  6. 為使申索獲得受理,鴻運必須在貨物交付或服務提供後8天內,以掛號信方式將任何申索通知寄往鴻運的註冊辦事處。
  7. 我們所有的合約關係將完全受香港法律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