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
您應該更新此文件以反映您的 T&C.
以下文字僅作為建議,不涉及 Odoo S.A. 的責任.
- 客戶明確放棄其自身之標準條款及條件,即使該等條款及條件係於本標準銷售條款及條件之後製定。任何偏離本條款之約定,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明確同意,始生效力。
- 合記成衣發票應於 21 個工作日內支付,除非發票或訂單上另有指明其他付款期限。若客戶未於到期日付款,合記成衣有權要求收取相當於未償還金額 10% 之固定利息。若發生延遲付款情形,合記成衣有權在不事先通知之情况下暫停提供任何服務。
- 若付款到期日後逾六十(60)天仍有款項未付清,合記成衣有權委託債務催收公司處理。所有法律費用均由客戶承擔。
- 部分國家會依其國內法規,對發票金額課徵源扣稅(預扣稅)。任何源扣稅款項均須由客戶向當地稅務機關繳納。在任何情況下,合記成衣均不承擔與各國法規相關之費用。因此,發票所列金額須全額支付予合記成衣,且該金額不包含任何與客戶所在國家法規相關之費用。
- 合記成衣承諾將盡最大努力,依照約定時間表及時提供高效服務。惟合記成衣之所有義務均不構成「保證達成特定結果」之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客戶不得要求合記成衣以第三方身份參與最終消費者針對客戶提出之任何損害賠償主張案件。
- 任何索賠欲具備可受理性,客戶必須在貨物交付或服務提供後 8 天之內,以掛號信方式將索賠內容寄送至合記成衣之註冊地址,通知合記成衣。
- 合記成衣與客戶間之一切契約關係,均專屬適用香港法律規範。